□本報記者台建林
  似晴非晴,似霧似霾。5月28日一大早,陝西西安街頭枇杷樹上,雀兒嘰嘰喳喳,拉開悶熱一天的帷幕。
  城北,大明宮建材市場辦公樓前,早已擠滿車輛。一會兒,法院將要在此進行一場審判。受未央區人民檢察院之邀,區內大小民營企業200多位老闆趕來旁聽。
  會議室里,一片嘈雜。犯罪嫌疑人劉某被帶進門來,室內頓時寂靜,一屋子目光聚集在這個年輕人身上,有探究,有不解,也有憤怒。
  劉某1973年生人,高中文化程度,案發前掌管著西安某民企派車、結算運費的重要職權。
  從2010年8月起,劉某冒用5家合作客戶名義,假填物流托運單139筆,套取單位運費共計488525元。
  2013年9月,劉某到未央公安分局投案自首。
  今天法庭上,每每牽涉錢財的計算,都讓現場的人屏息靜氣。“這些錢,一部分籌辦婚禮了,一部分補貼家用了。”劉某訥訥而言,“其餘的,也說不清,反正花完了……”
  旁聽席上一位年輕老闆憤憤罵出一句西安粗口,說:“太可惡了,蛀蟲嘛!”
  指控、示證、辯護、法庭調查……一系列程序之後,法庭宣判:劉某犯職務侵占罪,判處有期徒刑5年。
  “我對不起家人,對不起單位……”劉某表示認罪,希望在場人員引以為戒。
  幾個人圍住未央區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趙輝,七嘴八舌,“太便宜這小子了!”“企業的損失咋辦呢?”
  “案發後,劉某親屬向原單位退賠76300元。”趙輝說,“剛纔的判決你還是沒有仔細聽。審判長說,劉某侵占單位款項餘額,要繼續追繳”。
  “籬笆扎得牢,野狗鑽不進。咱們民企的管理也存在漏洞啊。”趙輝繼續說,未央區民營企業職務犯罪案件逐年增多,近3年,區檢察院起訴非公侵占案29起。
  “檢察院將多多組織國企和民企管理人員參與公開審理活動,讓企業管理人員從中受到警示教育,提升法律意識。”趙輝表示。
  本報西安5月28日電
  (原標題:檢察官邀來二百民企老闆旁聽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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