庭審現場。本報記者蘇俊博攝
  本報訊 (記者 蘇俊博) 7月2日,中衛市原副市長劉仲虎涉嫌受賄罪、貪污罪一案,在銀川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,來自全區紀檢部門、自治區各有關廳局相關人員,銀川市人大代表、政協委員共計300多人旁聽了該案庭審。
  檢方指控,2005年至2012年期間,劉仲虎利用擔任海原縣委常委、組織部部長、副縣長、副書記,中衛市農牧林業局局長的職務便利,接受請托,為他人謀取利益,非法收受賄賂款物113.1萬元;利用擔任中衛市農牧林業局局長的職務之便,非法占有公共財物6萬元。
  當日庭審法庭調查中,針對檢方指控的36起犯罪事實,劉仲虎對其中11起當庭翻供,提出沒有收受馬某某、張某某等人送的錢。在隨後的庭審舉證質證中,檢方舉出大量證據,劉仲虎一一作出辯解,提出部分屬實,部分有異議,對其中的兩起指控,劉仲虎辯稱“我不可能一個月內收兩次錢”。
  因檢方查明的犯罪事實共36起,當日庭審從10時開始,一直持續至17時,本案將擇期宣判。
  據悉,2013年12月,自治區人民檢察院對劉仲虎涉嫌受賄罪、貪污罪一案偵查終結後,交由銀川市中級人民法院公訴一處審查;2014年1月,自治區人民檢察院指定銀川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。其間,因案情重大,於同年2月20日延長審查起訴期限15日。
  ■相關銜接:
  劉仲虎,男,1962年11月生,1986年10月加入中國共產黨,1984年8月參加工作,大學學歷,中衛市原副市長。歷任海原縣委常委、組織部部長,海原縣委常委、副縣長、副書記,中衛市農牧林業局黨委副書記、書記,中衛市農牧林業局局長、黨委書記,中衛市政府黨組成員、副市長等職務。2013年8月,中衛市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四次會議決定,免去劉仲虎的中衛市副市長職務。
(原標題:中衛原副市長劉仲虎涉嫌貪賄受審)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js37jsouo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